滁州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

发布日期:2024-03-20 09:39 来源:滁州市水利局 阅读: 字体【  

2023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水利厅、市司法局指导下,市水利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滁州的重要部署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,深入实施依法治水管水兴水,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工作成效

(一)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。局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了《2023 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》,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,把民法典宣传作为2023年普法的的一项重要内容,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,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会,组织集体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。举办1期春季水利职工业务培训班,举办1期全市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,“宪法宣传周”期间,组织正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,提升了执法能力水平。

(二)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。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,修改完善了《滁州市水利局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》。推进依法行政,加快法治政府建设,保证重大事项、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。组织相关科室对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。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,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,防范法律风险。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,在门户网站公布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,制作发放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,修改完善办事指南。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,举办了2023年度全市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,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,提高了水行政执法能力,促进了整体业务水平。

(三)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。多措并举汇聚河湖安全保护之力,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明显,省水利厅简报—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专刊刊登了滁州市工作开展情况;在省厅网站刊登报道2篇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对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,进一步巩固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工作成效,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,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提高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,1件执法案卷被市依法行政办评为优秀卷宗。通过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印发水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格式文本,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。

(四)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。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,严格依法依规决策,对水利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要任务亲自督办。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委组织部年度考核的要求,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时进行述法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,持续强化涉水法规宣传。“3.22世界水日”“中国水周”、民法典宣传月、宪法宣传周等期间,采取走进直播间、广场、社区、学校、乡村、企业等多种形式开展涉水法规集中宣传活动,在省厅网站刊登报道2篇,滁州日报刊登报道2篇,在《滁州日报》、《滁州广播电视》刊登“世界水日”公益宣传内容,开展为期1周水法规网上有奖答题活动,从322日起连续1个月在滁州市电视台、广播电台播放“世界水日”公益广告,通过广场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世界水日公益广告、节水微视频、水土保持宣传微视频,扩大了水法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,增强了群众自觉遵守水法规的意识。

二、存在问题

(一)执法能力有待加强。水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,现有执法人员整体年龄偏大,半路出家的多,缺少法律方面的人才,执法人员的培训需要加强。市、县执法装备配备薄弱,不能满足执法需求,缺少执法车辆、执法艇等。

(二)涉水法律法规宣贯存在短板。日常执法巡查存在盲区,对少数水事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,未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、及时制止、及时查处。

三、下步打算

(一)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。依据水利部《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,坚持问题导向,强化执法监督,举一反三,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。

(二)强化涉水法规宣贯力度。举办1期全市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,持续开展水利“八五”普法,建设1处滁州市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,落实普法责任制,以案释法,提高水利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(三)强化水事违法行为查处。全面落实执法巡查制度,严厉查处和制止河道非法采砂、无序开发水资源、侵占水域岸线、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。根据省水利厅制定的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,严格规范执法。

(四)强化执法机制健全完善。根据防洪安全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、河道采砂管理、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等方面执法需要,进一步完善跨区域联动、跨部门联合等机制,提升区域联动、部门协作水平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维护好河湖安全和水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