滁州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    发布时间:2019-01-25 16:26 来源:滁州市水利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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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 2018年,市水利局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,严格遵照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及省、市相关规章制度,结合水利工作实际,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工作机制,认真贯彻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:

      一、基本情况

      2018年,市水利局认真落实市政府要求,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。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,成立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,形成了主要负责人抓总、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抓、处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。制定了滁州水利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,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。二是不断加强学习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认真学习《条例》和省、市相关规章制度,并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专项培训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。三是持续修改完善。对照市政务公开办每月发布的情况通报,及时修改、补充信息,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。

      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      市水利局本着公平、公正、便民的原则,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,对《条例》规定的应该公开、能够公开的事项,都及时、全面、主动公开,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。全年未发生公开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及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政府信息事件。2018年,市水利局共发布政务信息1574条,其中主动公开类信息1316条,包括工作动态616条,业务文件及政策解读16条,行政执法目录和执法结果356条,人大议案、政协提案8条,重大建设项目3条,精准扶贫24条,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64条,河长制32条,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97条,其他信息258条。

      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      2018年市水利局不予公开信息共68条,主要是本级业务文件,此类文件因其内容为政府内部具体事务交流,不涉及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,也不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,故不在《条例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,作不予公开处理。依申请公开方面,2018全年市水利局接到4件公民申请公开政务信息,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答复格式予以了回复。

      四、其他情况

      2018年市水利局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,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      五、工作中的问题及改进计划

      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工作部署,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是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,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公开不够及时,公开内容不够全面,信息发布不够规范、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。

   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,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坚持依法公开、主动公开,进一步加强领导、健全机制、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,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发展的轨道。一是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思想认识,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;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,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;三是加强督促检查,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,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推动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    水利局

    2018年1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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