凤阳县: 念好“四字诀”,打响攻坚战

发布日期:2021-09-24 17:04作者:办公室来源:滁州市水利局阅读: 字体【  

今年以来,凤阳县把“清河行动”作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,全县上下咬定目标、凝聚合力,精准谋划,通过强化河湖问题整治,使得影响河湖水质、污染水体环境、破坏河湖生态等问题得到了解决,河湖水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。

落实责任,任务“明”。4月11日,凤阳县委书记、县级总河(湖)长朱林签发2021年第1号总河(湖)长令,要求全县上下坚决打好“清河行动”攻坚战。各地各部门按照“属地管理、行业监管,责任到人”的原则,明确工作责任,切实将“清河行动”向纵深推进,坚决杜绝“责任甩锅”,保障各项工作有效推进。

全面摸排,底数“清”。大力开展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、工业污染、农业面源污染、船舶港口污染、水域采砂、河湖“清四乱”、渔业资源保护、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及黑臭水体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,全面梳理排查涉河湖突出问题。对来自于中央、省环保督查以及上级反馈和群众举报投诉等涉水问题全部纳入“清河行动”问题清单管理,2021年专项整治行动共梳理排查问题62个,全部建立问题台账,做到了“底数清、情况明”。

闭环管理,措施“实”。实行问题“一单一档”,并将问题清单分区域、分行业下发到各地各部门,按照“收集-归类-分办-督办-调度-跟踪-核实-销号”的工作措施,明确整改时限、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,对问题整改实施“闭环销号”管理,不允许问题反弹、死灰复燃。截至目前,2017年~2020年全县“清河行动”梳理排查的300余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,2021年排查的6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。

紧盯问题,督导“严”。紧盯重大涉河湖污染问题,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河长办及有关部门深入一线对“清河行动”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,对问题整治情况开展集中督查、常态化抽查,对整治进展慢的以“河长令”“督办函”责令整改,倒逼责任落实、措施落地,确保“清河行动”攻坚战取得实效。(凤阳县水务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