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湖长制5年工作回顾之四

部门协作篇

发布日期:2021-12-07 08:10作者:市河长办来源:滁州市水利局阅读: 字体【  

市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按照各自职能分工,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责任,持续开展河湖整治有关工作,为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夯实基础。


图为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牵头到南谯区对落实省总河长第1号令进行专项督查


图为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牵头在滁河督导长江禁捕有关工作

生态环境局“十三五”期间,共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.01亿元。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渔业“亮剑行动”,依法查处非法捕捞、非法养殖、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。市城管执法局每年清理城区水域各类垃圾共约300余吨。市财政局每年保障市河长制工作经费1050万元。市发改委牵头完成清流河、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,项目建设总投资21.77亿元。市交通局牵头整治全市689艘100至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装置应改造运输船舶,共注销73 艘,改造完成616 艘。市住建局完成市本级内城河、清流河等5个住建部黑臭水体整治任务。市林业局高标准编制湿地保护规划,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136.38万亩,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%以上。市应急局针对河湖突发状况,及时启动应急响应、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抓好渡口停渡、渔船回港避风等工作。市经信局打造“四绿”(绿色产品、绿色工厂、绿色园区、绿色供应链)区块,助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。